4)167、结束/又开始_我的人生狂跑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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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己想做好事而去做,别人得到了帮助,柳乘荫得到了心安,那才是好事。

  如果,被逼着去做的好事,柳乘荫感觉心里不痛快,然后忍不住在心里想着:希望别人跟他一起不痛快.......

  他担心自己会因此不仅会恨上那些逼迫他做好事的人,甚至连那些他做好事所帮助的对象也会忍不住恨上.......

  太扭曲了。

  这不是什么好事!

  所以,心安即可,不需要与人“分享”这些。

  另外一提,临走前,警局局长告诉柳乘荫:

  一来,柳乘荫在“推理”这起案件的过程中所提供的各种推理依据里,很多都是他们所没想到过的角度。

  二来,这起案件牵扯性质太过于恶劣,算是一件大案。

  因此,上方打算将这起案件做成“典型”!

  一方面将这个案件做成内部教材案例,重点是柳乘荫“推理”过程。

  二来,这个大案有必要拿出来宣传,以达到明典正法、威慑罪恶,并警醒民众、让民众提高警惕的目的。

  对此,柳乘荫提出要求,希望警方对自己参与了起案件的侦破的事情进行保密,尽可能不要向外界透露自己的信息,免得招惹麻烦。

  嗯,毕竟他是个搞创作,他并不打算当一名整天跟“黑暗”打交道的名侦探。

  更何况,“侦探”这一职业所干的事情,很多在国内都是违法的。

  毕竟,如果不违法的话,“侦探”这一职业的很多工作都开展不开。

  也就是柳乘荫这次办案的范围都是一处非私人领域的山坡附近。

  否则,正常情况下,不私闯民宅,别人会乐意让你个没有搜查令的人到人家地盘上取证?

  不装窃听器、不偷拍,没有审讯权力的侦探能听到别人私底下才会说的“实话”?

  离开警局后,柳乘荫再次踏上旅途。

  虽然现在已经是傍晚,但柳乘荫却没有就近找旅馆,在这个城市继续停留一晚上的打算。

  他希望赶紧换一个环境,好忘掉今天这场“难忘”的经历。

  虽然柳乘荫在警察面前秀了一波“推理”。

  但这终究是柳乘荫第一次在现实中接触到“死亡”,而且她们一个个都死得不太好看。

  第一次接触,一上来就是“口味”这么重的。

  这对柳乘荫来说实在太过于刺激,

  要不是柳乘荫好胜心强,不想再别人面前露怯,加上可以靠【自在】的身体控制能力强行压制住不适感,否则他在看到藏尸处所挖出来的那些骸骨后,他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像恐怖片里的角色那样大喊大叫,甚至吐出来了......

  离开警局,前方下一个省份的路上。

  柳乘荫发现,泥坑里的那些骸骨的画面总是会在他的脑海中飘荡。

  为了转移注意力,柳乘荫打开了手机,点开浏览器,准备看点八卦新闻转移注意力。

  然而......

  “柳乘荫牵扯连环杀人案,被警察带走!有图有真相!”

  柳乘荫:???.......!!!!

  什么情况?

  柳乘荫连忙将其点开来看。

  打开文章后,柳乘荫先是注意到两张照片。

  一张是有警察提着个装着骸骨的透明证物袋的照片。

  一张是柳乘荫被警察送上警车的照片。

  其中,那将柳乘荫送上警车的那名年轻警察,他在不久前刚被柳乘荫的一系列光速破案的表现圈了粉,加上他原本就是柳乘荫的“武迷”。

  为此,那名年轻警察主动要求开车送柳乘荫,还主动给柳乘荫开车门。

  送柳乘荫上车前,还他说好奇柳乘荫身手这么好,肌肉是否不同寻常,在获得柳乘荫的允许后,他在柳乘荫的手臂上捏了几下。

  然而这捏胳膊测试肌肉的动作,在旁人一看,感觉像是警察用控制犯人的手臂,防止犯人逃脱的样子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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