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11.夏特登场_不一样的心跳光之美少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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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窗外的阿罗玛看着宿舍里这一幕,急忙开口道:“皇家妖精不可以跟光之美少女分开呀!”可是别人听不到阿罗玛说的话。

  “它有主人吗?”其中一位女同学问道。

  “不过它没有项圈呢!”另一位女同学也开口说道。

  “还是交给警察来处理吧!”纪律委员长如月说道。

  “等一下…”

  美馨不能让她们说下去了,免得真的把泡芙送走,要是那样就糟了。

  “那个,我觉得它很可爱,大家能不能让我们一起养着它。”

  美馨说着说着最后声音小了起来,美馨也不确定她们会不会养它,听听她们的意见。

  “对呀,我们就在宿舍里养着它,可以吗?”

  小遥听到美馨的话,立马眼前一亮,急忙也对同学们劝道。

  “你们两个在说什么呀!”如月气愤的对两人说道。

  “你看,看明明这么可爱,毛茸茸的,摸起来软软的…”

  小遥说着说着将泡芙抱了起来蹭着脸高兴的说道。

  “毛茸茸的?”

  “好想摸摸看…”

  有两个女同学说道。

  “这算不上什么理由吧!光辉学园女子宿舍校规第二四条,宿舍里禁止养宠物,难道你们两个要明知故犯吗?”

  纪律委员长如月对那两个女同学说教了一下,随后又对美馨和小遥养宠物的事说教了一番。

  “不是明知故犯而是有所创造,小学里不也是有饲育委员吗!”小遥对如月辩解道。

  美馨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小遥的说法,这时学生会副会长发言道:“饲育委员吗,说起来也挺不错呢,我想当…”

  “我也想当…”

  “我反对…”

  ……

  随后各自相争了起来,各自占一半同意不同意的。

  “我是宿舍阿姨白金,宿舍里的问题由学生自己解决,这是光辉学园的传统,抉择就交给学生会长吧!”

  当宿舍管理阿姨让学生会长做决定的时候,所有人都看向了海藤南,美馨用手摸了摸鼻子,感觉这事有点不太好办。

  “虽然我觉得养宠物对学生也有好处,不过女子宿舍舍规第33条,制作新规定的时候必须得全员同意,那我们就先来投票吧!”

  海藤南说着让同学们投票做决定,同学们都表示赞同,最后投完票最后的结果出来后是个占一半,这下就有点犯难了。

  “赞成和反对各占一半,期限为一周的时间,在这段时间内所有人都同意的话我们就可以用它了。”

  海藤南对众人决定道。

  美馨叹了口气,还得多多努力才行啊!

  ……

  小遥几人来到外面,找了个安静没有人打扰的地方,小遥对海藤南鞠了个躬感谢道:“真的非常感谢你…”

  “辛苦的还在后面呢!”海藤南无奈的说道。

  “对啊,不怎么好办。”美馨也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。

  “这下不好办了,要想让小遥和小楠成为真正的公主,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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