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百二十四章:与子同袍_剑啸仙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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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愈发不是滋味儿了。

  游吹云知道,他现在必须要说些什么了。

  “我叫游吹云。

  是已经覆灭的镇守北境的吟啸宗少宗。”

  他突然高声道,眼神犀利,望向众人。

  “你——少侠,你。”

  栗木震惊,他全然没想到游少侠原来是这样的身份。

  而士兵们也是同样的瞠目结舌,他们没想到这个一直以来庇护着他们,与他们并肩作战的少年,原来是那个破灭宗门的少宗。

  就是坊间传言里那个半个宗门叛变的吟啸宗的少宗。

  游吹云的眼睛扫过他们。

  “我知道各位兄弟都在想什么——那个苟且偷生的人,就是我。一个当年就该死在那场惨剧中的小孩,却流浪到了南天门,过着狗都不如的生活,我最困难的那段日子,大概在六岁吃的都是狗吃剩下的变味儿了的剩饭……若是有些油水,我甚至会拿起碗儿来舔得干干净净,比踏马洗过一次还干净。”

  栗木的神色怔然。

  游吹云继续说道:“那时我从来没时间去想,我为什么拼命的要活着——到底是怎么支撑着我。

  后来我明白了。”

  他眼神炯炯。

  “其实我一开始就知道,,那天吟啸宗大阵被攻破,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兄师姐们为了保护我,鲜血溅在我脸上,腥味儿流进嘴里,那一幕幕我永世难忘,我最喜欢的师姐脑袋被直接砍掉,咕噜噜滚到我的脚下,我吓了,不敢去看那张熟悉的脸。

  我最亲近的大师兄死前对我拼命大吼,让我活着,让我一定要活着,随后他便被分尸,根本找不到残肢。

  即使刀剑加身,千刀万剐,他们不曾抛弃我,不曾放弃我,用自己短暂的青春换来了我的生命!

  我永世不忘他们死时的惨状。

  我要活着,和狗争食算得了什么?吃发霉变质的剩饭算什么?

  我要活着,我要杀回去,我要杀得那些罪魁祸首鸡犬不留,血流飘杵。

  我要背负着亡者的信念,让敌人为罄竹难书的罪过浮出永世沉沦不得超生的代价。

  苦心人,天不负,三千越甲可吞吴。”

  游吹云说这话时,一股冲天杀气如寒风平地起,感染了这里每一个人。

  好似那些些仇恨,那些耻辱,都沉重的背负在了他们身上。

  游吹云伸出手拍在栗木的肩膀上。

  “他们死去,是为了让我们代替他们做更有意义的事,我们绝不能辜负他们的意志,我们绝不能止步不前。

  如果畏缩胆小退却,不仅是烈士们死不瞑目,他们的那些家人也不会放过我们。

  他们失去了李麻子,算不得什么。因为我也是他们的儿子,你栗木也是他们的儿子。

  大家都是王寡妇的儿子,是全天下失去儿子的家庭的儿子。

  因为我们是同袍!是战友!是兄弟!

  现在,我这个做儿子的要为捍卫家人而战!

  你们愿意为家人而战吗?”

  游吹云的话如同重锤,深深地砸进每一个人心中。

  栗木抹去眼泪,沉声道:“死去的烈士的家人,就是我的家人!我愿意为了家人而战!”

  “对,少侠说得对,我们做儿子的一定要保护家乡,保护家人!”

  “死战!”

  “死战!”

  游吹云扭过头,从山顶往天下眺望,大吼道。

  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!”

  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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