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不想动手打架,不是真的怕了你。”
“知道知道,不用说那么多。”
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,梅逢春回味着刚才的那一首歌,似在质疑,又似在问自己,
“抒情流行摇滚?味道似乎不那么纯正,但是,商业化和风格技巧融合得恰到好处。还有,真假音的转换,尾音处理,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,这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能做到的?”
好奇地看着金尚,梅逢春似乎是重新认识了一遍。
“听嗓音的变化,明显是最近才录的吧,最多半年前,不会更多了。这水平,和那首《第一天》的表现,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。”
“伴奏前前后后花了两年多时间完善,唱是前天……”
“难怪!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,更何况是将近三年!”
“毕竟当了多年‘小马扎乐队’的主唱,哪怕是混子,也多少有点样子了。”
金尚将随身听和碟片收好,免得再次出了纰漏。
“这首歌,你不准备发吗?”
“暂时没打算!”
“如果……你的包里,这种质量的歌曲多一点,我倒是承认你称霸三分之一歌坛的豪言壮语,有几分把握。”
金尚耸耸肩,轻笑几声,没有直接回答。
梅逢春也不再追问,张骞和骆洋更是不知道说什么,默默喝着闷酒。
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将近一分钟,嘴里小声碎碎念的梅逢春对金尚认真地说道:
“小表弟,以前都没怎么问过你,和……我姑妈,到底是什么情况,你还在怨恨吗?”
“十八年了!”
金尚单手托着脸颊,侧身看向了梅逢春的俏脸和闪闪发光的眼眸,平淡地答道,
“生命太短暂了,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。”
“我啊,其实有点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,还是当年那个嘴巴毒辣到让人忍不住扇巴掌,动不动就爆炸的孩子,比较容易亲近,那是个真正在享受生活,热爱生命的孩子。”
小表姐梅逢春的喜欢,一般人可真没法体会,动不动就挥拳头,换个人早就被打跑了,只有小时候的金尚不愿意承认,二世为人的自己,居然被个小姑娘给欺负了。
重活一世,曾经的金尚对什么都充满希望,虽然没朋友,习惯了一个人独处,内心其实要阳光开朗很多;长大了,烦恼变多了,也越发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,哪怕是有前世的经验,甚至有“金扫帚”支持,很多事也无能为力。
“越成长,越讨厌!很正常!我倒是很喜欢现在的自己!微风和煦,露水芬芳。现世安稳,岁月静好。”
“就是这样,沉溺在自己构建的世界里,自娱自乐,顽固不化的阿尚,不如以前可爱了。”
梅逢春脸上露出一丝稍显落寞的神色叹道,
“没有理智的感情固然淡而无味,但缺乏感情的理智也太艰涩粗糙,真是让人难以下咽。”
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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